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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成功办理国家发改委56号令项下审核登记

类别: 本所新闻 2023.09.06 10: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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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本所处理的一宗境外贷款与跨境担保项目(“该项目”)成功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办理了所需的《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

发改委发布的《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56号,“56号令”)已于2023年2月10日起施行。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应当按照56号令的规定申请办理外债审核登记等手续,并在借用外债前取得《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

在本项目中,北京李伟斌(深圳)律师事务所作为境外贷款人的中国法律顾问,在该项目进行过程中就所涉及的各项境内行政许可手续提供了意见,依法审慎核查了该项目涉及的各项中国法律资料并草拟了中国法律意见书,为该项目提供了全面优质高效的中国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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